根据国家新冠疫情防控规定,为切实保障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广大应试人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现将因受疫情影响延期考试地区组织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18日至9日。请延考地区的应试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复习应试的准备。

由于疫情影响的不确定性,考点城市和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公告将在考前另行发布。

二、参考对象

(一)延期考试地区报名成功且没有选择退费的应试人员。

(二)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1113日至14日考试,申请参加延期考试并审核通过的应试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试人员如确定无法参加考试,请于12610:001217:00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系统”相关链接申请退费,逾期视为参加考试。

(二)参加延期考试的应试人员,应遵循“属地防疫管理”的原则,落实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要求。请各位应试人员务必密切关注所在考区疫情管控要求,知悉、配合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请应试人员关注所在考区有关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要求和疫苗接种建议等信息,特别是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城市带*号,或在考前14天离开过考点城市的应试人员,将可能无法参加考试(具体以考点城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准)。请应试人员做好个人健康防护,避免考前14天内离开考点城市,尤其避免前往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旅行、居住。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当天务必提供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考点城市有特殊要求的,以考点城市要求为准),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请上述地区应试人员密切关注所在考区政府网站、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所在考区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及有关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同时,请密切关注所在考点城市的最新防疫要求,并做好应试的相应准备。在此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123